確認繼承權糾紛需要哪些材料?

確認繼承權糾紛需要哪些材料?

繼承往往涉及大量財產,兄弟姐妹為了獲得更多的遺產,容易發(fā)生民事糾紛,于是向法院上訴。新頒布的《中國民法典》中,確認繼承權糾紛需要哪些材料?錦盾鄭州繼承房產糾紛律師解析:

一、確認繼承權糾紛需要哪些材料。

確認繼承權糾紛所需材料如下:

(一)公安機關、醫(yī)院關于繼承人死亡的證明書;繼承人死亡日期或宣告死亡判決的戶籍資料親屬關系證明書

(二)被繼承人主遺產所在地的證明書、遺產的種類、數量、折扣清單;

(三)被繼承人生前的債權債務證明;

(四)被繼承人的遺囑原件、公證遺囑的公證證明、書面委托書、緊急情況下的筆錄或者口頭遺囑,以及兩個以上附隨的見證材料;

(五)構成撫養(yǎng)關系的收養(yǎng)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繼子女,應當提供收養(yǎng)關系、出生證明和構成撫養(yǎng)關系的證明材料;

(六)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書面棄權書及相關證據;

(七)喪偶媳婦、女婿繼承其公婆、公婆遺產的證明;

(八)扶養(yǎng)被繼承人以外的無勞動能力、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扶養(yǎng)被繼承人較多的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主張的有關證明;

(九)繼承人懷孕的醫(yī)院證明;

(十)其他證據。

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,應在五天內將起訴書復印件發(fā)送給被告,被告應在收到起訴書復印件之日起十五天內提出答辯。被申請人必須記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、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職業(yè)、工作場所、住所、聯(lián)系方式,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、職務、聯(lián)系方式。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書之日起5天內向原告發(fā)送答辯書復印件。

二、繼承訴訟程序。

(1)打遺產繼承的官司,首先要寫起訴狀,起訴狀必須有適當的主張、合理的事實、理由和法律依據,這些都是決定訴訟成敗的重要因素。所以寫起訴書要有好的想法和設計。否則,不僅會影響結果,還會造成律師費用的損失。

(2)當事人寫完起訴狀后,可以提交法院立案。立案時必須先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,然后提交起訴狀、證據等相關材料。接到法院受理通知后,只需等待法院傳票通知法院開庭即可。

確認繼承權糾紛需要哪些材料?我國法律規(guī)定,確認繼承權糾紛所需的材料包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、宣告死亡判決書、親屬關系證明、被繼承人主要遺產所在地證明、遺產種類和數量等。,如上所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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